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何种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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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行贿罪方面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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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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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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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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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属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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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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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下列那些成员收受对方财物,应当追究该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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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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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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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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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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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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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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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谋取(),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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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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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行贿罪方面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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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或者介绍贿赂尚未构成犯罪的,数额在()千元以上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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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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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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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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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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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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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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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