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行持有汇票成为正当持票人,对()享有追索权。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正当持票人可不依背书秩序,越过其前手而对债务人中的任何人行使追索权。
-
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商业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业务是指贴现、转贴现行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从持票人手中买断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承诺放弃对持票人及其指定前手追索权行为的业务。
-
议付银行在经过审核有关单据无误后,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出口商)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将票据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给出口商。议付行就成了该汇票的正当持票人。
-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不得再行使追索权。
-
议付银行在经过审核有关单据无误后,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出口商)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将票据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给出口商。议付行就成为了该汇票的正当持票人。
-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只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
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
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汇票未按照规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的追索权。
-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行使追索权。
-
商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仍具备对前手的追索权。()
-
见票后定期的汇款,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请求付款。
-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在做出说明后,仍可以向出票人请求付款。
-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情况下,可以对前手行使追索权。
-
商业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业务是()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从持票人手中买断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承诺放弃对持票人及其指定前手追索权行为的业务。
-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且不短于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
-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可以不再行使追索权。()
-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只可以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
汇票到期被拒付的,持票人可以对下列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
汇票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