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的于欢不堪忍受母亲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一人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公共舆论在网上掀起了滔天巨浪,几乎是一边倒的从道德上表达了对于欢的同情。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刺死1人的行为系防卫过当,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互联网舆论场由此发出一种声音:中国司法,不负江山不负卿。这说明( )

时间:2022-11-11 0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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