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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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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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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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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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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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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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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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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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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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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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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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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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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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征兵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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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十八周岁,终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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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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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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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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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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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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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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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出题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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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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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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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