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李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将鉴定结论告知了刘某,没有告知李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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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卖给李某,并于2005年5月1日将该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但是没有交付该机器的使用说明书。2005年7月1日因李某邻居家中失火导致李某家也被烧,结果电脑被毁。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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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末丙寿险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发现丢失一台笔记本。该笔记本原价为12,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元,并已计提减值准备3,000元。经查,该笔记本电脑丢失的原因在于使用人看守不当。经管理层批准,按规定由使用人赔偿4,000元。发现笔记本丢失的会计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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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日深夜因为形迹可疑被巡逻的警察盘查,即交待了自己盗窃他人笔记本电脑的事实。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揭发了刘某贪污2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刘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刘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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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某日中午,某高校学生陈某发现放在宿舍内的一台宏基笔记本电脑被人窃走,便立即报警。民警赴现场后做好现场勘查和报案笔录,经过调查发现与其同住的钱某某(男,21岁,非本校学生)有作案嫌疑。经审查,钱某某对其趁陈某不备顺手牵羊窃走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钱某某被刑事拘留。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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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向李某出售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尚未支付价款前,买受人李某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谢某可能主张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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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业务需要,急需资金6万元。李某向甲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台价值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李某又向乙借款3万元,又以该电脑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由乙占有此电脑。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李某业务受到重大损失,无力偿还借款而与甲、乙发生纠纷。后又发现,乙在占有电脑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修理。乙因欠丙修理费,现电脑已被丙留置。依据此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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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业务需要,急需资金6万元。李某向甲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台价值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李某又向乙借款3万元,又以该电脑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由乙占有此电脑。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李某业务受到重大损失,无力偿还借款而与甲、乙发生纠纷。后又发现,乙在占有电脑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修理。乙因欠丙修理费,现电脑已被丙留置。李某与甲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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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末丙寿险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发现丢失一台笔记本。该笔记本原价为12,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元,并已计提减值准备3,000元。经查,该笔记本电脑丢失的原因在于使用人看守不当。经管理层批准,按规定由使用人赔偿4,000元。结转盘亏损失的会计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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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员工张某分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张某可以用笔记本电脑安装与工作有关的盗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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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甲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应当将该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甲,但可以不告知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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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甲盗窃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应当将该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甲,而无需告知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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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末丙寿险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发现丢失一台笔记本。该笔记本原价为12,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元,并已计提减值准备3,000元。经查,该笔记本电脑丢失的原因在于使用人看守不当。经管理层批准,按规定由使用人赔偿4,000元。报经批准确定使用人赔偿后的会计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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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前往香港出差,乙委托其代为购买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甲出差回来时为乙购得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价值15000元。在甲将笔记本电脑送到乙家时,乙妻子丙称乙因车祸去世这台笔记本电脑已经用不上了。但甲自己已经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因此请丙还是收下。对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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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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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1名17岁的高中学生,在2005年10月5日国庆节放假期间,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笔记本电脑一台。公安机关侦查此案时,应当查明的事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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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业务需要,急需资金6万元。李某向甲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台价值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李某又向乙借款3万元,又以该电脑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由乙占有此电脑。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李某业务受到重大损失,无力偿还借款而与甲、乙发生纠纷。后又发现,乙在占有电脑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修理。乙因欠丙修理费,现电脑已被丙留置。对电脑甲要行使抵押权,乙要行使质押权,丙要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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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进行资产清查时发现短缺一台笔记本电脑,原价为4500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000元,预计净残值为800元。经查明属于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人员需赔偿1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影响甲公司当期损益的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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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盗窃某电脑公司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0000元人民币,持枪抢劫一次。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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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2万5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晚,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已向公安部门报案,此案正在侦查过程中。就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丁先生与宾馆之间的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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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魏某出国前将其笔记本电脑委托给秦某保管,并约定秦某可以使用他的电脑,双方都不用支付费用。一日,秦某的好友李某来串门,看见电脑,说那台电脑是他的,半年前他的电脑出故障,一气之下扔垃圾站了,后来转念想想,还能修好,但再回到垃圾站电脑已不见了。李某说出了电脑的一些特征,秦某觉得都符合,便让李某把电脑拿回去了。李某因已有一台新电脑,便把这台电脑以2000元的市场价卖给了邻居胡某,胡某转手又把电脑送给了他的女朋友张某。张某一直在给中学生做英语家教,她带着这台笔记本去了她辅导的学生魏小明家,魏小明一眼认出那是他爸爸的电脑,而此时,魏某也刚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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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业务需要,急需资金6万元。李某向甲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台价值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李某又向乙借款3万元,又以该电脑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由乙占有此电脑。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李某业务受到重大缺失,无力偿还借款而与甲、乙发生纠纷。后又发觉,乙在占有电脑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修理。乙因欠丙修理费,现电脑已被丙留置。依据此案例,回答下列咨询题:(1)李某与甲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什么缘故?(2)李某与乙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什么缘故?(3)对电脑甲要行使抵押权,乙要行使质押权,丙要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益?什么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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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授权李某以张某的名义将张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李某的好友王某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李某遂对王某说:“大家都是好朋友,张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李某遂以张某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王某。 请思考:该买卖合同的效力?本案该如何处理?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