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查煤样应尽可能的少缩分,应尽量多破碎。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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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全水煤样时,煤样应破碎到规定粒度,捎加掺和扒平后用九点缩分法,全水分煤样的制备要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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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二分器缩分煤样时,煤样应呈()的形式往复摆动均匀给入二分器的,每摆动一次,就摆过一定数目的格槽,煤样就被切割成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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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小于300mm的煤样,缩分至3.75Kg之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和不少于()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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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样时,煤样缩分前必须先破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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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使用联合缩分机外,粒度大于()的煤样未经破碎不允许缩分,而且应破碎至全部通过相应的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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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25mm的煤样,未经破碎不允许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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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查煤样的质量和粒度根据试验室的储存能力和煤的特性而定,但其粒度应尽可能大、应尽可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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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查煤样应装在密封容器中,并尽可能装满容器,并保存在低温、用阳光直射、无强空气对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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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破碎、缩分前后,机器上残留煤样应下次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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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浮沉煤样时一般要经过破碎、掺合、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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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小于3mm的煤样,缩分至()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和不少于500g分别用于制样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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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样缩分,应尽可能使用二分器和缩分机械,以减少缩分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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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分析中所用的煤样,除有特殊要求(如需用大粒度煤为试样)外,一般都应是经过破碎和缩分处理后的()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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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试验室一般都用破碎机械制备煤样,最常用的破碎机械有()、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密封式粉碎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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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粒度13mm的煤样为存查煤样,则至少15kg;如欲留3.75kg存查煤样,则破碎到3mm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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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查煤样应在原始煤样制备的同时,于制样过程中的任一阶段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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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小于3mm的煤样,缩分至3.75Kg之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g和不少于()g分别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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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质层测定,对于同一煤样在不同试验中,其粒度组成应力求一致,煤样应以对辊式破碎机破碎到全部通过()mm的圆孔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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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样的缩分,除水分大、无法使用机械缩分者外,应尽可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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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煤样缩分时,应尽量使用二分器,也可使用堆掺四分法缩分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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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样的制备通常分()个阶段进行,每阶段由干燥(需要时)、破碎、混合(需要时)和缩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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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数量的煤样,破碎的越细,颗粒越多,缩分产生的误差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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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煤样时,除水分大、无法使用机械缩分者外,应尽可能使用二分器和缩分机械,以减少缩分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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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来的煤样凡含有大于13毫米以上颗粒的煤,未经破碎不能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