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组在正常浮充电方式下,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系统额定电压的()。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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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的UPS系统中的蓄电池组在不充电状态下可向逆变器提供()直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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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直流供电系统浮充电的运行方式是指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着蓄电池和负载,以()充电方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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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直流电压应满足现场需求,电压范围不超过直流电源标称电压的(),特殊要求的电压范围:上限值为蓄电池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上限,下限值为单个蓄电池额定电压值与蓄电池个数乘积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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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与硅整流充电机并联于直流母线上作浮充电运行,当断路器合闸时,突增的大电流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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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浮充电运行,如果直流母线电压下降超过许可范围时应()恢复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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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正常直流负荷的同时,还需要蓄电池补偿电流的充电方式叫浮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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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正常情况下,蓄电池组与充电器装置并列运行,采用浮充方式,充电器除供给正常连续直流负荷,还以小电流向蓄电池进行浮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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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充电、浮充电装置,()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变电站直流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微机保护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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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两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三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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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浮充电运行,如果直流母线电压下降,超过许可范围时则应()恢复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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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力工程中,直流系统标称电压为110V、2V单体蓄电池浮充电电压为2.23V、均衡充电电压为2.33V、蓄电池放电末期终止电压为1.87V。蓄电池个数选择符合规程要求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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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浮充电运行,如果直流母线电压下降,超过许可范围时,则应()恢复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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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浮充电运行,如果直流母线电压下降超过允许范围时,则应()恢复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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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控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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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竣工(预)验收时,直流输入参数特殊要求的电压范围:上限值为蓄电池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上限,下限值为单个蓄电池额定电压值与蓄电池个数乘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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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个数应满足在浮充电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为倍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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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009铅酸蓄电池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时,蓄电池主要担负长时间的冲击负荷,直流母线上的平常负荷则由硅整流器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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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浮充电运行方式的蓄电池组,便于维护,使用寿命较长,且直流系统工作可靠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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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浮充电运行时直流母线电压为232V,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单体浮充电压为2.23V,则蓄电池的个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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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在正常浮充电状态下,投入冲击负荷,直流母线上电压不低于()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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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直流母线电压应为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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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直流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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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直流供电系统采用浮充的运行方式,在交流电正常的情况下,整流器向负载供电的同时对蓄电池浮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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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充电机或蓄电池本身故障造成直流一段母线失压,应将充电机或蓄电池退出。确认失压直流母线无故障后,方可合上直流联络开关,由另一套直流系统供电;或由非故障的充电机或蓄电池供电,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