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7岁,高中毕业到外地工厂打工为生。从民事能力分类来讲,王某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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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女,26岁。2005年与打工者周某认识并发生性关系。其后,周某要求带王某去四川,王不同意,因此被周某殴打。王某家人报警,周某被拘留,王某家人反映王某智力差。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王某为部分性防卫能力。王某的智商测定结果最可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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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今年17岁,她在一家服装厂打工,自食其力,在法律上她已经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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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校长在毕业典礼上颁发毕业文凭,或工厂领班带一群高中学生参观工厂时,他所都在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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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从小生活在农村,高中毕业后到上海打工,他发现上海的外国人很多,开始努力学习英语,并开始接触外贸行业,学习营销知识。后经到广州发展,在这里他开始了创业生涯。创业几年后,小张又回到上海发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后来他开始买汽车、别墅,并不断的寻找机会出国深造。这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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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的父母要到外地打工,把小明委托给叔叔监护,这时叔叔就是小明的监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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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社区吴某夫妇有一子一女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病夫妇二人靠打工为生如今年老体弱生活更加困难。女儿嫁到外地却因车祸造成下肢截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吴某的妹妹最近因下岗失去收入来源,以下人员不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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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的学生一般都在11—1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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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某今年26岁,从外地来北京打工已有两年时间,已婚,在老家有一个两岁的孩子,戍某的妻子在老家带孩子。戊某工作不太稳定,年收入为4万元,缺乏必要保障。最符合戍某需求的保险产品特征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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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军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打工。以下关于小军的特殊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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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厂的职工多为高中学历,平均终身工资性报酬为120万,由于在校时学习成绩普遍不好,所以他们上大学后再参加工作的平均终身工资性报酬为200万。冯杰高中毕业后来工厂工作,由于不能胜任繁重的体力劳动,终身工资性报酬为100万,后来冯杰辞职去上大学,凭借在英语方面的特长,毕业后去了一家外企,终身工资性报酬为300万。请问冯杰从上大学中获得的收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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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因此,可将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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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放宽到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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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17岁时从技校毕业进入工厂当钳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赵某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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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看高中毕业的听障学生阅读和写作能力仅相当于小学阶段()的健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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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调解郑某(17岁)与王某打架案件。由于郑某在本地打工生活,父母在外地,其提出不通知父母到场,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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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17周岁的高中生,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挣零用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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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年满17岁,为某中学高二学生,其有一项发明专利,王某便与红光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签订了一份专利权转让协议,后红光公司知道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于12月15日催告通知王某之父王甲予以确认。王甲于2012年1月5日通知红光公司确认该专利权转让协议效力,该通知于1月10日到达红光公司。有关王某与红光公司专利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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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人何某到内地投资建厂,王某在其内地工厂打工,王某与资方出现了劳工争议,并诉诸内地的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澳门送达,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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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调解郑某(17岁)与王某打架案件。由于郑某在本地打工生活,父母在外地,其提出不通知父母到场,公安机关可以不通知其父母到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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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15岁,女,祖籍四川,有先天性癫痫病史,现基本治愈,2010年小学毕业后辍学。阿娟父母为非法婚姻,父亲为香港人,在香港有家室,在阿娟出生后8个月去世。母亲李某为四川人,现居深圳。李某亲自抚养阿娟两年后,将阿娟交由其二姨抚养,每年支付1500元抚养费,2010年阿娟小学毕业后停止给付。阿娟的二姨2001年搬到A县定居,以务农为生,育有一子女,女儿2012年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儿子正在上高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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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高中毕业后到四川宜宾市一家化工厂工作。2012年3月,王某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压力焊作业培训,考试合格。2012年10月,王某应聘到广东省深圳市一家造船厂,并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了特种作业操作证。2013年2月,王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王某应向()申请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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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的新兵队伍中,有不少人是在外地打工特地回家的,也有从事个体经营的“小老板”,也有应往届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甚至还有在读的大学生。这说明()①他们依法履行服兵役的义务②他们是为了通过参军谋取更好的工作③他们把祖国和人民的需要放在首位④他们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