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 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 . 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 . 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 . 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时间:2022-10-20 12:46:20 所属题库:法理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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