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在税收大检查中,某市地方税务局查出未来贸易公司自1999年3月至2000年8月未缴纳税款。市地税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应纳税款为5336.73元。此后,公司负责人李某派人缴纳了部分税款2700元,余下的一直未缴。市地税局以《催缴税款通知书》令未来贸易公司应缴税款2636.73元,滞纳金130元,并于10月6日向未来贸易公司依法送达了罚款1200元的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 未来贸易公司申请行政复议的最后期限为()。

A . 2000年11月5日 B . 2000年12月5日 C . 2001年1月5日 D . 2001年2月5日

时间:2022-09-04 04:21:49 所属题库:税务稽查员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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