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款通常用于信用证项下的偿付,托收业务的付款,银行间的头寸调拨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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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农业银行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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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核查(销)是指以汇款、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业务中为贸易项下需办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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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银行应对()承担到期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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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福费廷是指农业银行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使用()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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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下的结算,结算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汇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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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农业银行不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代理其他银行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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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采用信用证、保函、托收等汇款以外的结算方式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时,应当使用《境外汇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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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和托收项下的涉外收付款凭证核查需通过()银行信用证和托收项下的业务明细数据以及相关信用证来单资料和托收协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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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通项下,凭以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代理行已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付款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项下远期汇票,其付款期限应在()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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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押汇与托收项下的押汇区别在于,前者有开证行的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而后者没有银行信用作保证,属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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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从比利时乙公司进口一批建筑材料,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货物分两批装运,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分两次开出。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开证行也作了偿付。甲公司在收到了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为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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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付款包括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不包括银行卡项下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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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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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通指客户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或保付加签汇票受益人,将开证行已承兑/已承诺付款的信用证应收账款,或跟单托收项下银行已保付加签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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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可办理跟单信用证和跟单托收项下的出口押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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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汇款人以信用证、托收、保函等方式通过银行办理对外付款业务时,必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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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人以托收方式通过银行办理对境外付款业务时,应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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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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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从中东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中国丙银行出具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后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于是向中国某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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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项下的汇票,付款人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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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采用信用证、保函、托收等汇款以外的结算方式办理涉外付款业务时,应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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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买入福费廷业务项下我行作为买入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卖出的远期国内信用证项下已被承诺付款行有效承诺付款的未到期债权,我行无需承担承诺付款行的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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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福费廷指我行不承担承兑行付款风险,代理其他银行买入客户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经承兑行承兑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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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