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是“散乱污”企业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散乱污”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生产管理粗放,其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虽然数量很多,但是发展水平不高,属于粗放型发展,贡献不大。

B、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主要靠的是生产成本低,而生产成本低是因为其没有或少有环保投入,环境成本没有计入生产成本中,这种竞争是不公平的,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地方而言,为“散乱污”企业“开绿灯”,也许能够获得一时的经济利益,但是,在环境治理上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从长期来看得不偿失。 C、如果对“散乱污”企业放任不管,既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散乱污”企业损害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散乱污”企业布局没有统一规划,工厂或者作坊排出的废弃物不但影响了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脏乱差”的环境令人苦不堪言,成为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 D、这些企业获取的是一己私利,牺牲的却是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为这样的企业进行开脱,就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对这样的企业宽容多一分,对人民群众的伤害就增加一分。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群众利益来换取,更不能把污染严重的企业至于自己的保护伞之下。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

时间:2023-02-20 1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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