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破产类申报核销需要提供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清算和分配方案,或者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债权无法收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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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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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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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甲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相关当事人不能依法主张抵销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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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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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扩大再生产,以厂房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期限1年。因经营管理不善,1年后,该企业不仅无力偿还银行的10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且还欠其他单位贷款200万元,生产被迫停止。在此期间,债权人以该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对该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和处理,依法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破产财产的支付应当按哪一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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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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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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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并宣告其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经过财产清理和变价,发现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的报酬。则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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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自破产裁定宣告之日起()日内应组织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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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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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清查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的是( )。 Ⅰ.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Ⅱ.制订清算方案 Ⅲ.提交股东大会(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Ⅳ.若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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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应当向()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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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破产费用合计为100万元,共益债务合计为400万元,共益债务中,因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而产生应支付给乙公司的货款共200万元,经清算,债务人财产为200万元(已清偿破产费用),假设不考虑其他条件,乙公司可以获得清偿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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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提出,经()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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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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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破产费用合计为100万元,共益债务合计为400万元,共益债务中,因管理人继续履行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而产生应支付给乙公司的货款共200万元,经清算,债务人财产为2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条件,乙公司可以获得清偿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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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泥厂于2010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让债权人限期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期满,共有36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经大量工作,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经人民法院认可,执行该分配方案。设某债权人认为清算组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他应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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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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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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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借款人和担保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后,破产重整协议或者破产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重整协议或和解协议,金融企业对剩余债权向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债权可以进行核销,所需相关材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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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B)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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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018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4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万元。(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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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本行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剩余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180天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本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或内部清收报告,仍未能收回的剩余债权。”可以哪个条款进行核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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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债务为159.7万元,亏损额达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法院立案,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与2009年1月5日在报上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规定2月10日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有些债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通过各种途径抢先清偿。例如从仓库提走产品抵债。2月10日主持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确认:24家债权人,各种债务累计159.7万元。银行的部分债务是有抵押权的。2月11日法院裁定破产。所有财产集体拍卖,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受偿。管理人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终,包括手续费以59.7万元成交。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入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