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办理刑事案件中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5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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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查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2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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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以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除数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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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等,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日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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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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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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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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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案件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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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文件和邮件需要扣押,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扣押决定书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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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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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中,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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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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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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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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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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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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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以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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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等,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在()日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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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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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治安案件中所查获的毒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该案中毒品、赌资、赌具均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电脑与案件无关、字画为他人合法财物,均不应当扣押和收缴,应当登记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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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措施,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解除或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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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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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办案人员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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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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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治安案件中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