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热电字〔2020〕51号《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关于工单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各渠道受理的工单均实行三级管理:“()”工单由各单位供热班组、供热项目处()管线工程处人员处理反馈

时间:2023-07-03 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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