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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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当其楼梯间无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或室外疏散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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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对一类建筑和高层超过32m的二类建筑的走道和房间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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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超过()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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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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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立方米,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立方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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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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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等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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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等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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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等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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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最小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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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中的消防水箱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73立方米,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7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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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应设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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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采用()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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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等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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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最小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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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当其楼梯间无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或室外疏散楼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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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物高位消防水箱储水量应不小于()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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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可不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是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不超过()的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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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不需要设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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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16-2014》: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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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10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最不利点静压不得低于0.20MPa,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得低于0.0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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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超过()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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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最低可采用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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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水箱不应小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水箱不应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