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与甲公司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双方就权利归属和实施事宜仅作出如下约定:研究成果完成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大学,甲公司享有免费实施权。甲公司派出的两名研发人员与该大学派出的两名博士生均对发明的完成作出了创造性贡献。专利权被授予后,该大学与乙公司签订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允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下列说法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是合作开发,而且双方的工作人员均对发明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因此该专利权应当由该大学与甲公司共有 B、由于是甲公司的两名研发人员和该大学的两名博士生作出的发明,因此该专利权应当由该两名博士生和两名研发人员共有 C、由于是合作开发,且双方约定甲公司享有免费实施权,因此该大学无权许可乙公司实施该专利 D、由于该大学是该项专利唯一的专利权人,因此其许可乙公司实施该专利不必经甲公司同意

时间:2024-04-17 15: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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