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乘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它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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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7.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乘用车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5.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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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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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车注册查验中,对于()、()及()、()是否符合规定,乘用车轮胎的胎面磨损标志是否已可见,在不要时应使用轮胎花纹深度计或者量具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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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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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车轮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得小于()mm,其余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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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乘用车(大、小客车等)的轮胎,要实行“寿命”管理,小客车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大客车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3.2mm,或轮胎胎面因局部破损暴露出轮胎帘布层时,必须及时强制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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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及最高设计车速大于()km/h的轻便摩托车应进行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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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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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转向轮外,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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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送检机动车装用轮胎的()不符合规定,或所装用轮胎的胎面、胎壁和胎冠花纹深度不符合规定,此次安全技术检验终止,应要求送检人换装符合规定的轮胎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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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除轿车外,其余车辆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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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属于非机动车() ①自行车、残疾人专用车 ②人力车、畜力车 ③三轮汽车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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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乘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1.6mm,其它机动车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3.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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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送检机动车装用轮胎的型号、速度级别不符合规定,或所装用轮胎的胎面、胎壁和胎冠花纹深度不符合规定,此次安全技术检验终止,应要求送检人换装符合规定的轮胎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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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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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的深度应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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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维护前检测桑塔纳LX型轿车轮胎,应无异常磨损。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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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车轮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在磨损后不得小于3.2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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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维修应检查轮胎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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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摩托车,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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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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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乘用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它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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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什》规定,除轿车外,其余车辆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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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挂车轮胎胎冠花纹上的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1.6mm,摩托车轮胎胎冠花纹上的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0.8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1.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