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性质,法国法认为,违约金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一种制裁,具有惩罚性质。
相似题目
-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向()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应由()承担。
-
违约金是对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的经济制裁()给对方()造成损失。
-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什么性质的变更?()
-
在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向()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承担违约责任。
-
()是当事人约定活着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承当违约责任的条件与事项。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
按照德国法关于违约金性质的规定,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
-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或者履行债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这条规定的判断,正确的是()。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
-
【单选题】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判断对错
-
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承担违约责任
-
【单选题】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下列关于债项评级说法正确的是()。Ⅰ.债项评级是对交易本身的特定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价,而特定风险因素包括抵押、优先性、产品类别、地区、行业等Ⅱ.若客户已经违约,则违约风险暴露为其违约时的债务账面价值Ⅲ.若客户尚未违约,则违约风险暴露对于表内项目为债务账面价值Ⅳ.债项评级是对违约风险暴露和违约损失率的分析
推荐题目
- 反洗钱专/兼职岗位人员还需参加总行组织的反洗钱岗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方能持证上岗从事反洗钱相关工作。
- 中医妇科学的定义是什么?
- 瑞典人以西餐为主,什么食物是他们的主食?
- 以下选项不属于《海外新话》卷首内容的是()
- 扶把就是单手或双手握住把杆,上臂紧贴身体,保持人体直立、重心垂直。
- 流通产业结构的变动规律主要表现在()。
- 在乙酸正丁酯的精制过程中,如果最后蒸馏时前馏分多,其原因是什么?
- 在为战争、海啸等大的人类自然或社会灾难专题配色时,网站编辑最好选用的颜色是()。
- 男性,35岁。车祸伤致右髋关节疼痛,活动不能3天。经检查诊断为右髋关节后脱位。在硬膜外麻醉下行手法复位。伤后1年开始出现右髋关节疼痛,跛行。最可能的诊断是()
- 患儿男,9岁,3岁外斜。眼位:5m;-30△,向上25°;-40△,向下25°;-10△。可能采取的代偿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