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4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开发公司原因,该项目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经同意,A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变该项目部分土地用途,()。

A . A.必须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B . 不需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C . 必须相应调整地价款 D . 不用调整地价款

时间:2022-09-01 22:23:25 所属题库:第二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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