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侵害人不承担责任。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我国《民法通则》中第123条规定,对于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身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如果能够保证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高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仅存在于一种情况,即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作业人将免除其责任。()
-
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危害的民事责任适用()。
-
从事高压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这种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应()。
-
根据《侵权责任法》,受害人只要是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一律不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对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中,致害人的免责事由是()。
-
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般认为,在我国承担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责任人,应当为该作业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
-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事(),(),(),()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①高空 ②高压 ③地下挖掘活动 ④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 ⑤抛弃高度危险物 ⑥遗失高度危险物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具备的构成要件有()。
-
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
-
除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从事下列哪些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责任()
-
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或者()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作业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