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轨道的最近间距不得小于(),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的检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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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最突出部分距轨道外侧不应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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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规格。高度:支架巷道不低于()m,山野青裸体巷外侧高度不低于1.8m。深度: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临近轨道700mm以上,内侧距帮200mm以上。长度:保证车前绳不磨帮,车后固定地锚或压点柱距帮不小于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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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车房深度: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临近轨道()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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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4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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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其外缘距轨道外侧距离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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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车上装载的货物,与货物突出端间距不小于350MM,货物突出部分的两侧不得装载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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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在轨道外侧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轨道留有不小于()的安全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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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回柱绞车时,其突出部分距轨道处侧不得小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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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柱及绞车最突出部分要与运输轨道间距不得小于()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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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小于0.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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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绞车硐室要求其净高不小于()米,绞车最突出部位距离墙壁之间最近距离不小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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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小绞车要求安装牢固可靠,绞车最突出部位距轨道不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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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变电站设备的最突出部分同巷道支护间距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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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的铺设,应保持装岩机的最突出部位与岩帮不小于()米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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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在巷道一边的小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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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轨道中心距左帮为()米,距皮带架子、机头处最突出部位不小于()米。单轨吊轨道中心至左右各()cm范围内,锚索、锚杆外露长不得超过上轨面;单轨吊轨道中心至左右各()范围内,锚索、锚杆外露长不得超过下轨面,不符合规定的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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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使用的绞车最突出部分距轨道不得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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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设置挡车装置时,不得影响正常提升作业和各种大型设备、材料等通过,其最突出部分与轨道外缘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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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距临近轨道不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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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规定:绞车最突出部位距临时轨道不小于()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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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误差不大于()毫米,其过卷距离不小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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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安装时,最突出部位应距周围物体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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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出煤层中,反向风门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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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4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