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委托律师秦某将离婚协议书送与丈夫宋某签字,宋某签字后后悔,拒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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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周某和赵某到一歌厅消遣,找来一名女子宋某陪唱歌,周某见宋某姿色不错,提出要陪“出台”(包夜发生性关系),宋某提出要先给钱方“出台”,周某不愿加钱,宋某即不同意“出台”,周、赵二人即强行将宋某挟持至歌厅一包房内,周某对宋某实施了奸淫,赵某正欲奸淫时,因宋某呼喊求救,惊动保安。二人方才罢休。周某和赵某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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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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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宋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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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宋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得齐律师担任辩护人,开庭以后,宋某对齐律师的庭上表现不满意,依照现行法律,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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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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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现欲撤回该申请。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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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戴某之子戴虎因参与实施共同抢劫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2003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将戴虎抢劫一案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戴某早就想为其子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但其妻弟宋某提出:“现在又没有开庭,请律师时间尚早,只能到法院开庭时才能请。”带着这些疑惑,戴某夫妇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假若你是接待他们的律师,请回答:戴某妻弟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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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因向宋某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宋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宋某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不知情的孙某,租期3年。半年后,陈某无力偿还欠款,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汽车,被杨某购得。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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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该投资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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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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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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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周某和赵某到一歌厅消遣,找来一名女子宋某陪唱歌,周某见宋某姿色不错,提出要陪“出台”(包夜发生性关系)。宋某则提出要先给钱方“出台”,周某不愿出钱,宋某即不同意“出台”,周、赵二人即强行将宋某挟持至歌厅一包房内,周某对宋女实施了奸淫,赵某正欲奸淫时,因宋某呼喊求救,惊动保安,二人方才罢休。周某和赵某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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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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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亚委托陈律师向区法院起诉与其在德国留学多年不回的中国籍丈夫王利离婚,王利委托江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区法院可以适用()的方式,向王利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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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该投资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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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宋某签订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之处。后来公司分配利润,宋某见有利可图,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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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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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委托宋某管理企业事务,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宋某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后来,宋某未经王某同意,以甲企业的名义向乙企业购买30万元原材料,乙企业不知甲企业对宋某权利的限制。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甲企业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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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欠肖某3万元,肖某多次向宋某索要,但宋某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肖某遂将宋某骗出拘禁,使用暴力逼其还债,致使宋某重伤。肖某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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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将自有房屋一栋租给宋某,该房为危房,宋某看房后考虑到租价较低,仍与吴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现宋某已开始使用该房屋,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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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委托龚律师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在英国留学多年不回的英籍华人丈夫蔡某离婚,蔡某委托丁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县法院可以适用( )的方式,向蔡某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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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因超载被某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王某罚款200元,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的代理律师向现场的证人重新取证。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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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宋家住宅独自占用。宋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宋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宋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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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宋某行贿又怕宋某不接受,就趁宋某不在家时将财物交给保姆,并声称已经和宋某打好招呼,保姆便将财物放到宋某抽屉中。保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