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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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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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的需要,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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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经有批准权的()批准,由市、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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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批准撤销的军事设施,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有关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回并重新确定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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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有土地,(),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建设单位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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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15日内将批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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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欲征收城郊两处居民点和部分农田建设工业园区,该处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该市成立了工业园区开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土地的一级和二级开发。开发管理委员会通过招投标确定了甲公司作为土地ー级开发承包商。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日内将批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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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日内将批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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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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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耕地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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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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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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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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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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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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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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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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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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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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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的土地,出现()情形时,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建设单位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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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兴办的联营企业所使用的集体土地,由()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按照国家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A.全民所有制企业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C.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D.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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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和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用地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征用集体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建设单位征用的集体土地,其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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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下列哪些情形属于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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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