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新增加部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计量宜实施“一桩一表”,单个用户安装多个充电桩的应设置()个计量点,安装智能电能表,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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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住宅用电每户容量宜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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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35kV及以下供电;用电容量在()kVA及以上或()kV及以上的客户宜采用专用光纤通道或其他通信方式,通过远动设备上传客户端的遥测;遥信信息,同时应配置专用通讯市话或系统调度电话与调度部门进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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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确定高压供电客户用电容量时,在保证受电变压器不超载和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一般客户的计算负荷宜等于变压器额定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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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公司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低压供电的客户,负荷电流为()A及以下时,电能计量装置接线宜采用直接接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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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35kV及以下供电、用电容量不足()kVA且有调度关系的客户,可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客户端的电流、电压及负荷等相关信息,配置专用通讯市话与调度部门进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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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客户,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其他电力客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不宜低于();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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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增加部分,在供电方案中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气参数)、性能要求、接口标准、谐波治理等均须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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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客户、其他电力客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和农业用电,高峰负荷时功率因数分别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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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哪些用电可实施临时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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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确定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等主要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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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总额定输出功率为30千瓦,可采用()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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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低压三相用户,当用户负荷电流在()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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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新增加部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计量宜实施“一桩一表”,单个客户安装多个充电桩的应设置个计量点,安装智能电能表,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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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修订说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的计量装置配置应符合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具备功能,并实现开关状态、电量、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等信息实时采集和数据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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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下列选项中不能实施临时供电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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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导则》的要求,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不宜低于()(《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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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按应用场所分为()等类型。(《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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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规定:重要电力客户应配变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满足()应急供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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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网营销〔2014〕526号)地市/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在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时应同时告知客户委托()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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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规定:应分别装设电能计量装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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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规定,简述电力客户功率因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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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规定,确定电气主接线时,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和简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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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规定,无功电力应分层分区、。客户应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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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对客户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20MVA~100MVA时,宜采用电压等级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