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泊湖荡内圈圩养殖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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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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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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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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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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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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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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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湖造地或者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圈圩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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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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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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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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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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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对违法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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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15.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机关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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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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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天然湿地用途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可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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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围湖造地或者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圈圩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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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界碑、界桩、警示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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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规定,在天山自然遗产地内进行砍伐、狩猎、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改变、影响山川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的,由天山自然遗产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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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警示标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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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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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围垦或者圈圩养殖的,批准湖泊保护规划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和恢复湖泊生态条件的需要,制定实施退田(渔)还湖、退圩还湖方案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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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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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未经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以上()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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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