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应当对外开放,并通过在候考区设置考场视频实时播放设备等方式进行社会监督。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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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外,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准驾车型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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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在考试员或考试工作人员的随车监督下完成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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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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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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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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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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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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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二:田间(模拟)作业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四: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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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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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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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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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过()未成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为申请人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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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有正当理由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可以申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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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受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应当及时安排科目一考试。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三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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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一成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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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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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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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考试员可以承担全部准驾车型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可以承担与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相对应全部车型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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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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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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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先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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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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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80分和90分的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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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