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甲某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称他在外出旅游期间家中被盗,丢失出票人记载“不可转让”的汇票1张,现金2000元(纸面编号有记录),无记名股票4000股,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1张。请问其中哪一项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出票人记载“不可转让”的汇票 B.现金 C.无记名股票 D.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

时间:2023-08-13 17:10:56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