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o()
相似题目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作业。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几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低温、冷水作业。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的女职工从事对体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女职工在经期和孕期不得从事低温冷水作业的温度为()。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止的相关作业。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
各车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及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及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女职工在月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但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禁止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