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资者于某年10月17日在沪市买入2手X国债(该国债的起息日是6月14日,按年付息,票面利率为11.83%),成交价132.75元;次年1月6日卖出,成交价130.26元。然后,于2月2日在深市买入Y股票(属于A股)500股,成交价10.92元;2月18日卖出,成交价11.52元。假设经纪人不收委托手续费,对国债交易佣金的收费为成交金额的0.2%0,对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为成交金额的2.8‰卖出国债的实际收入为()元。

A . A.2736.68 B . 2737.68 C . 2738.38 D . 2739.38

时间:2022-09-20 20:05:17 所属题库: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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