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检修工作总,对10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和线路与人体距离小于()时,均应全部停电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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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除检修设备需要停电外,还应将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0KV及以下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的设备也同时停电,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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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可以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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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规定: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时,当满足邻近或交叉其它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只能进行()的登杆塔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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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T477-2010,新架或停电检修低压线路时,如该线路与10kV及以下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其安全距离小于()m时,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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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可以进行下列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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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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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时,当符合规程安全距离且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只能进行()的登杆塔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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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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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杆(塔)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表5-1规定的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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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杆塔架设的10(2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时,当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且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只能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塔停电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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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0kV及以下高压线路、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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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10kV停电检修的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时,导致工作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内,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接地,接地线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安装一处,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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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进行。严禁在有()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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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杆(塔)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时应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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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5kV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应在工作人员对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小于10m时,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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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GIS在不停电状态下的带电测试、外观检查和维修,是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GIS开关状态检修工作中的()类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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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八章,带电作业一般规定适用于在海拔()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和()方式进行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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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10kV及以下带电线路交叉,邻近的距离小于()m时,另一回带电线路也应停电并挂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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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带电设备的距离大于0.35m小于0.7m,同时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厂站设备应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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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T 477-2010第9.2.1条规定,新架或停电检修低压线路时,如该线路与10kV及以下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其安全距离小于()m时,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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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857-2019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适用海拔m及以下地区10kV电压等级配电线路和海拔m及以下地区的20kV~35kV电压等级配电线路的带电检修和维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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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检修工作,对于10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和线路,人体与带电体距离小于0.35m时,均应全部停电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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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0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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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检修10kV及以下的设备或线路,人体与带电体距离小于0.35m时,应采用全部停电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