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律之 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西周时期强调“出礼入刑”,“德主刑 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贵族官僚和平民百姓之间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 B.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律的内容, 废除了“有差等”的“礼”与“刑”的关系,强调 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C.唐朝时期具有“礼法合一”的特点,法 律统治“一准乎礼”,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 缚作用,使得“礼”优先于“法”,成为了当时调 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D.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沿袭了“德 主刑辅”的思想,强调用教化的手段来平息 会的动乱,使得百姓知悉刑的威严.实现社会的稳定

时间:2023-03-28 2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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