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贝尔饰品公司与奥地利施诺有限公司签订买卖一批蓝水晶耳饰的合同,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奥地利施诺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中国北京贝尔公司为付款入的远期汇票,并随付单据,交由奥地利银行萨尔茨堡分行通过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向中国北京贝尔饰品公司收款。当中国铼行北京分行向中国北京贝尔饰品公司提示远期汇票时,贝尔公司承兑了该汇票,但到期日却拒绝付款。根据1995年国际商会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 .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对汇票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以及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利概不负责 B .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以及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利作实质审查 C .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对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有义务采取保全义务 D . 在汇票被中国北京贝尔饰品公司拒付时,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有义务作圳拒绝证书

时间:2022-09-29 00:50:35 所属题库:司法卷一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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