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某、白某两人于2009年7月9日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白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容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他事项均未作约定。9月5日,白某与陆某签订了价款为五十万元的商品代销合同,且陆某有理由相信白某为普通合伙人。10月8日,白某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又以该企业的名义与姚某进行交易,给该企业造成二十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 该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白某 B . 白某应对其与陆某的交易承担无限责任 C . 白某应对其与陆某的交易以其从企业中分取的收益为限承担责任 D . 白某与姚某进行交易,给该企业造成二十万元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2-10-05 2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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