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 . 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B . 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C . 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D . 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时间:2022-11-08 16:42:10 所属题库:历史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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