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C县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9年5月5日到2012年12月31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C县黄海路16号。若李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不慎遗失,则李某应当向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什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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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在2005年2月3日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一直到2005年12月都没有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Z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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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陈某2008年7月申领了B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了避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盗,陈某将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存放于家中保险柜内,并在经营场所摆放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复印件。2009年4月,陈某妻子生病住院,为了照顾妻子,陈某向B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停业3个月的申请。若陈某停业期满后,未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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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县烟草专卖零售经营户王某因病住院需2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内不适宜从事任何工作,因此其应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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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李某欲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应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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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想将经营地址从Z县国际村18号转到国际村29号,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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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的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张某应当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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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想将经营地址从Z县国际村18号转到国际村29号,则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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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准备在A市B县开一家“甄甄”超市,从事烟草零售,2012年1月10日,王某向B县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A市B县烟草专卖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王某送达了许可证。王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他想继续经营,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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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王某若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应向A县烟草专卖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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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张某的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张某应当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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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准备在A市B县开一家“甄甄”超市,从事烟草零售,2012年1月10日,王某向B县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A市B县烟草专卖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王某送达了许可证。由于道路扩建,王某的超市于2012年7月被拆迁,王某在A市C县找了一个地方重新开超市,王某应向()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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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甲市A县个体工商户张某向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提交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申请,该县局依法受理,于2011年5月25日做出了准予许可决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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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因故需要暂停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提出申请从2006年3月5日起开始停业,其停业的期限最长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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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某韩资连锁企业在B县和C县分别设立分店,欲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于2011年3月15日,该企业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连锁经营企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如何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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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2008年5月,王某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A县烟草专卖局申请延续。若A县烟草专卖局查实李某使用了王某的许可证,A县烟草专卖局是否应当予以延续?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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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因故被损毁,则张某应当向Z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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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县卷烟零售客户王某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09年4月30日到2011年4月30日,由于事务繁忙,委托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前往A县烟草专卖局代理申请延续零售类许可证。张某代理申请办理延续,需提供哪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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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陈某2008年7月申领了B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了避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盗,陈某将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存放于家中保险柜内,并在经营场所摆放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复印件。2009年4月,陈某妻子生病住院,为了照顾妻子,陈某向B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停业3个月的申请。陈某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放于家中保险柜内,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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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李某从外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20条“大鸡”卷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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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路卷烟零售户李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15条。经查明,该批卷烟中有100条为当事人李某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张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进货额10000元;该批卷烟的其余115条卷烟为经过相关检测部门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0年6月9日,A县烟草专卖局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结合本案谈谈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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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张某为A市Z县(A市为地级市)烟草专卖零售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2月3日到2008年6月3日。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为Z县国际村18号。张某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Z县烟草专卖局。若张某因故要举家搬迁到外地,不再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则张某应当向()提出歇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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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1日,A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员在对县城李某经营的金府名烟名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李某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是对李某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其店内经销的70条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本案中是主要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管辖涉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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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县卷烟零售户张某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经营地址是解放南路30号,因政府对该路段重排门牌号,张某经营场所的门牌号改为解放中路50号,经营场所实际没有搬迁。张某到A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变更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员小宋认为张某地址已搬迁,让其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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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男、32岁)在A县经营一卷烟零售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张某(男、25岁)在B县经营一商店,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1年6月,李某运送卷烟1100条到B县给张某,总价值31500元。B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机关在张某接货时查获该批卷烟,当场将李某、张某抓获。经调查,张某于2010年8月曾因违法经营卷烟被B县工商机关给予了行政处罚;李某曾于2009年6月、2010年7月被A县烟草专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