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累计预扣缴个税计算中的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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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减除基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删减一定的附加减除费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上述特定人员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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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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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减除基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一定的附加减除费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上述特定人员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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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工薪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可按月减除2000元费用外,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其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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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人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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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减除费用(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调整了税率。对此,正确的认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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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按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的人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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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的每月收入扣除额为()元,附加减除费用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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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中方人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附加减除费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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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起,纳税人就其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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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定为()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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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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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月。按照经济学原理,这一调整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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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的人员,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2 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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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日的:其取得工资薪金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雇主支付或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外,都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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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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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指出,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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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天但不满()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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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薪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工薪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可按月减除2 000元费用外,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其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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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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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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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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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雇员王某2019年每月领取工资8500元,9月领取加班奖金350元、季度奖金1500元。前8个月王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已经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0元,王某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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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李女士(中国公民,国内某单位职工)2019年1-12月份有关情况为: (1)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月,全年累计120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险一金”1600元/月,全年累计19200元;按照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全年累计24000元;任职单位累计已预扣预缴税款504元;(2)担任A公司兼职翻译,每月报酬3000元,全年累计36000元,A公司已预扣预缴税款5280元; (3)译著稿酬10000元,出版社已预扣预缴税款1120元。 则关于李女士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项目,下列选项中计算错误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