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世时留下遗嘱,去世后将财产全部交给妻子刘某继承,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不想14年后,公证书被撤销,继子参与了对丈夫财产的继承。66岁的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公证处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110余万元。对于公证机构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哪一或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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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去世时留下遗产8万元,在遗嘱中指定其女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3万元,不再继承其他财产,其妻、其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别继承2万元,其侄接受遗赠1万元。遗产分割后发现老张生前欠债3万元尚未清偿。该债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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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意外去世,其遗嘱中指定其还在上初中的未成年儿子乙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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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与王某结婚后育有两子:张大和张二。张大一直未婚,张二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年,张二突然出车祸去世,张华悲伤过度卧床不起,于第二年去世,未留下遗嘱。现进行遗产继承,有权代位继承张华遗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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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因车祸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家庭成员有妻子甲;儿子乙和女儿丙。宋某留下遗产为1万元现金。其生前与甲共同生活。儿子乙因与宋某夫妻不合,一结婚即自行搬出,且很少来往,未尽抚养义务。丙为一弱智女孩,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对宋某财产处理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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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赵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赵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赵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赵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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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民张老板上有70岁的老母,下有一子才10岁,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后,为了使自己年幼的孩子不因为自己的去世而丧失生活的来源,他决定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死后全部归其子继承。当他与自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到公证处公证时,遭到拒绝。这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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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于2002年3月18号去世,留有房产若干和存款。其有两子一女,为甲乙丙三人。林某留下遗嘱将其房子留给长期照顾他的侄女丁。继承开始后,甲乙未对继承财产与否表态,丙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丁亦未对是否接受遗产表态,各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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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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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入医院,郑先生感觉无法获救,于是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郑峰。郑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芬可以证明口头遗嘱的内容,郑先生家中还有妻子与父母,则()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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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鲁福特是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他有一独生子。特鲁福特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因而指向法国法,而法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因而指向瑞士法。最后,英国法院按照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使特鲁福特的独生子的要求得到满足。这一法律适用的过程属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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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有三个儿子。一日王某突然心脏病发昏倒。在弥留之际,他当着大儿子和妻子的面对自己的财产处理留下口头遗嘱。这一口头遗嘱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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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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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一把古琴赠与好友刘某,刘某得知此事后,既不表示接受,也不表示拒绝。三个月后,刘某与王某的继承人因古琴归属引发争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B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国家 C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继承,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D 刘某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古琴归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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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房产◑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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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赵丽和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热恋半年后,两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一年多,赵丽产下一名男孩。2016年4月,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2017年9月,王某不幸遇车祸也去世了。在接连的打击下,王某的母亲一病不起,久卧于床,其侄子经常主动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赵丽因忙于工作,未对王某的母亲尽到赡养义务。王某的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其财产由其侄子继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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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赵丽和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热恋半年后,两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一年多,赵丽产下一名男孩。2016年4月,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2017年9月,王某不幸遇车祸也去世了。在接连的打击下,王某的母亲一病不起,久卧于床,其侄子经常主动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赵丽因忙于工作,未对王某的母亲尽到赡养义务。王某的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其财产由其侄子继承。下列诗文中含有“中国”别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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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赵丽和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热恋半年后,两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一年多,赵丽产下一名男孩。2016年4月,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2017年9月,王某不幸遇车祸也去世了。在接连的打击下,王某的母亲一病不起,久卧于床,其侄子经常主动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赵丽因忙于工作,未对王某的母亲尽到赡养义务。王某的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其财产由其侄子继承。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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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赵丽和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热恋半年后,两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一年多,赵丽产下一名男孩。2016年4月,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2017年9月,王某不幸遇车祸也去世了。在接连的打击下,王某的母亲一病不起,久卧于床,其侄子经常主动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赵丽因忙于工作,未对王某的母亲尽到赡养义务。王某的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其财产由其侄子继承。“茅盾文学奖”是中国第一次设立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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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赵丽和王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热恋半年后,两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一年多,赵丽产下一名男孩。2016年4月,王某的父亲因病去世。2017年9月,王某不幸遇车祸也去世了。在接连的打击下,王某的母亲一病不起,久卧于床,其侄子经常主动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赵丽因忙于工作,未对王某的母亲尽到赡养义务。王某的母亲生前留下遗嘱,其财产由其侄子继承。近年来,中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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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个人财产30万元,死后未立遗嘱.甲的妻子乙和甲的哥哥丙仍在世。甲还有一女儿,15年前与丁结婚后不久即去世,未留有子女,丁在其妻子死后对甲乙仍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问该遗产应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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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小王,少部分财产留给女儿小花。后小王因抢劫被判刑,老王一气之下当着众亲友的面撕毁公证遗嘱,并立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女儿小花,不久去世。小王出狱之后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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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郑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入医院,郑先生感觉无法获救,于是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郑峰。郑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芬可以证明口头遗嘱的内容,郑先生家中还有妻子与父母,则()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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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18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0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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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6题:32岁的郭先生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业务主管,他31岁的妻子何女士则在一家外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客户经理。郭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郭先生的母亲一直和郭先生唯一的一位兄长生活在一起。郭先生的孩子阳阳今年3岁。郭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罹难,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郭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150万元。郭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