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员罪中的“在押人员”是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劳动教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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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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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牢头狱霸”是指在看守所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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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的要求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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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就寝前,巡视民警应当对在押人员进行点名,核对人数。发现在押人员尚未回归监室的,应当查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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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当面会见其近亲属、监护人的,看守所应当口头告知在押人员近亲属不予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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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中在押人员身份自报或无证件号码的,证件类型应选为其他证件,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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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脱逃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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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应当科学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丰富在押人员生活内容和学习、教育形式,并保证在押人员有一定的静坐反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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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验,看守所可以接收在押人员家属送给在押人员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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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死亡后,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死亡在押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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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但是,看守所发现在押人员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应及时书面向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提出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防止不适宜羁押的人继续羁押,以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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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押的犯罪嫌疑人入监后,由同监值班的在押人员安排铺位、坐位,负责照顾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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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民警管理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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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事故是指看守所民警违法监管或者未履行监管责任,致使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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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看守所从在押人员中获取犯罪线索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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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劳动承诺书应归入在押人员副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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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女性在押人员劳动必须在()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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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7月10日,看守所民警收到在押人员王某的一审判决书,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中,民警应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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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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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申诉的,受理民警应当记录,经在押人员确认无误后,由在押人员签名、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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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对象是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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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对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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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投诉的内容仅限于在押人员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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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看守所应当建立在押人员档案,实行一案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