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去年毕业于国内某名牌大学,后参加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考进了某税务机关,工作非常顺利,待遇也不错。但是不幸的是,某日杨凯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双腿被截肢。面对这一切,杨凯深受打击,父母也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灾难,整个家庭陷入了悲痛之中。社会工作者李翔了解到该情况后,决定介入为这个家庭提供服务。李翔可以提供的服务有()。
相似题目
-
女大学生甲某毕业后被企业录用。甲某为了锻炼自己,主动要求到最艰苦的岗位上工作。企业在满足其要求的同时也不得安排的工作是()。
-
张先生和妻子都是中学教师,儿子乖巧聪明,学习成绩优良,一家人家庭生活其乐融融。去年儿子高中毕业,以优异成绩被国内某名牌大学录取,张先生夫妇非常高兴,但儿子离开后,妻子老是感觉不安,担忧儿子是否习惯异乡生活,面对空落落的家愈感寂寞,常常流泪,还时常与丈夫争吵。在家庭辅导中,社会工作者帮助张先生夫妇学习适应儿子离开后的生活,并调整各自的家庭角色。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是以()理论为基础开展家庭辅导的。
-
王某于2001年6月从某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后,同年7月分配到某县人民医院从事医生工作,2002年欲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由()部门组织实施。
-
某招考职位规定:凡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参加过支教活动的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该职位。张华是北京某名牌大学英语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却没有资格报考该职位。 由此一定可以推出的是?
-
对贾某购买一份伪造的国内某名牌大学学位证的行为是否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
小李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网店,其父母一致反对并要求他考公务员,小李为此非常烦恼,前来寻求社会工作者帮助。社会工作者的适当做法是()。
-
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其行政职务定为()。
-
大学生“村官”工作、()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
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因此,可将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规定,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每年应当从录用计划总数中,划定不低于()的职位用于蒙古语授课大学毕业生。
-
某招考职位规定:凡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参加过支教活动的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该职位。张华是北京某名牌大学英语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却没有资格报考该职位。由此一定可以推出的是?
-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考选观念偏重于“知识本位”、“能力本位”,体现出择优录用的核心原则。
-
西方国家的公务员考选观念侧重于(),挑选出类拔萃的人才为政府提供高效服务,充分表现了择优录用的核心原则。
-
某大学去年有2500名毕业生,全部一次性就业,说明该校的()。
-
在低权力化程度的国家,从事管理工作的理想人选来自社会上层和(或)毕业于名牌大学。
-
某招考职位规定:凡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参加过支教活动的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该职位。张华是北京某名牌大学英语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却没有资格报考该职位。 由此一定可以推出的是:
-
某招考职位规定:凡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参加过支教活动的英语专业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该职位。张华是北京某名牌大学英语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却没有资格报考该职位。由此一定可以推出的是( )
-
国家行政机关一般不直接从毕业生中接收工作人员。凡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的,都要按照公务员的条件和录用程序,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
张某大学毕业后,被某公司录用,担任人事专员。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3年,未约定试用期。1年之后,张某准备辞职,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用人单位?
-
甲男谎称自己是国家机关干部,毕业于某名牌大学,父亲是某上市公司董事长。乙女信以为真,遂与甲结婚。婚后乙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甲根本未上过大学,没有固定工作,穷困潦倒。乙欲寻求法律救济。乙下面的各项主张中,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A.要求宣告甲乙的婚姻无效B.要求撤销甲乙间的婚姻C.要求解除同居关系D.要求离婚
-
从目前形势看,()有可能成为大学生毕业后就业的首选。A 考公务员B 自主创业C 进外企D 进国企
-
李某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现年15岁,可将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宏达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2017年内,发生了如下事项: (1)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决定精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轮岗,将会计部撤并到厂部办公室,同时任命办公室主任朱某兼任会计负责人。撤并以后,会计主要工作重新分工如下:原会计部主办会计继续留任会计工作,原设备处工作人员、朱某的女儿小英调任出纳工作,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 (2)朱某毕业于某名牌师范大学,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恪守职责,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