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服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作出的建筑物物权登记行为,既可以向区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起诉 B.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某一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三人,该案应当由中院管辖 C.乙公司就一起反倾销案件起诉,应当向高院起诉,高院可以自己审理,也可以指定某中院审理 D.以海关为被告的案件,可以由海事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中级普通法院管辖

时间:2023-08-09 1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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