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A . A、携带枪支或者手榴弹的 B . B、携带爆炸装置的 C . C、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三百克的 D . D、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时间:2022-10-17 23:25:57 所属题库:刑法题库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