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绿合字(2020)第22号】《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020 版)》规定: 承包人如因安全、文明工作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或不文明施工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如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等),使得发包人的声誉、形象受损,则每出现一次扣罚()万元;且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应付款中直接扣除,如扣罚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A.5 B.10 C.15 D.20

时间:2023-11-29 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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