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电池说明:“注意:此电池如果被充电,正负极置入不当、短路、与使用过的电池或不同种类的电池混用、投入火中,都可能发生漏液或破裂。” 山东宁阳的王运清在当地的万达商城购买了4节“北国牌”5号电池,10天后,就在他给电池进行充电时,发生爆炸,王运清左眼被炸伤,构成十级伤残。王运清认为出现这样的结果,与电池的警示说明不明确有关。王运清要打官司的话,下列理由中没有说服力的一项是()

A.厂方用错了标点符号,“被充电”后应为顿号而用作逗号,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B. 厂方没有详尽地把所造成的后果(如爆炸)列举出来,有隐瞒的故意 C. 北国电池的警示说明不明确,误导消费者 D. 王运清左眼被炸瞎,构成十级伤残

时间:2024-03-27 1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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