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要求。
相似题目
-
供电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供电事故的,或者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依法给予()
-
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新闻报道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不利用职业之便()。
-
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
“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或其他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也属于有偿家教范围。
-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要求。
-
《铁路路风管理办法》以票谋私指凭借职务或工作之便,利用车票谋取私利的行为。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进行调查、检查时,应当承担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保守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缴费单位的商业秘密;并为举报人员保密的义务。
-
“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买卖书号、刊号。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名利。”这是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内在要求。
-
管理人员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 )的要求。
-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留用察看处分。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供电事故的,或者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少学生的家长都让自己的孩子参加过各种形式的学校举办的假期补习班,明明是正常教学时间里上的课,却偏偏要挪到假期时间来补习,而且收取的费用相当可观,学生们不去还不行,这种行为虽然与“有偿家教”无涉,但却是典型的“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行为,对这样恶劣的乱收费行为,地方教育部门本身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试问,教育部出台的新“师德规范”能规范得了吗?这段文字要表达的主要内容是()
-
(),是指凭借职务或工作之便,利用车票谋取私利的行为。
-
严禁乱检查、乱()、乱罚款和乱(),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做到“四不”,不吃、不拿、不要、不刁难。
-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
近些年来,某市教育局接到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要求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的投诉超过130宗。教师的这些行为违背了()。
-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 )的要求。
-
材料员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向基层单位或个人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属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
-
不少学生的家长都让自己的孩子参加过各种形式的学校举办的假期补习班,明明是正常教学时间里上的课,却偏偏要挪到假期时间来补习,而且收取的费用相当可观,学生们不去还不行,这种行为虽然与“有偿家教”无涉,但却是典型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对这样恶劣的乱收费行为,地方教育部门本身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试问,教育部出台的新“师德规范”能规范得了吗? 这段文字表达的主要内容是()。
-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体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哪条规范的职业行为要求()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指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推荐题目
- 保险公司协议存款风险点有()
- 女,16岁,心慌,多汗,手颤2个月。无明显突眼,甲状腺Ⅰ度弥漫性肿大。血游离T3、T4增高,TSH降低。肝、肾功能正常,血WBC6.8×109/L。诊为甲亢。既往无甲亢病史。治疗选择()
- 使用不可退式抽油杆打捞筒打捞抽油杆时,是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将卡瓦下推
- BSC整体性能测量和小区性能测量话统任务中允许登记的原始指标个数是()
- 下列中药中含有香豆素的是()
- 十大自然环境问题中与环境地质研究有关的问题是:()、()、农药化肥对土壤的污染。
- 羽毛球握拍的要点是()
- “上下四方为宇”引自于:
- 设计滚子从动件盘形凸轮机构时,滚子中心的轨迹称为凸轮的————廓线;与滚子相包络的凸轮廓线称为 廓线。
- 2007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能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7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做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7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7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能装置。2010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10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