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 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月8 日起对未完成股改的股票(即s股)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化安排,将其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 。 A.3% B.4% C.5% D.6%

时间:2023-09-25 17: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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