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因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再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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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生产厂房和库房内,是易燃、易爆物质,但其火灾危险性比甲类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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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电力线路与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倍;与丙类液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储量超过200m2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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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生产厂房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厂房,应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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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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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厂房属易燃、易爆场所,运行中的变压器存在燃烧或爆裂的可能,不应将变电所、配电所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以提高厂房的安全程度。如果生产上确有需要,允许在厂房的一面外墙贴邻建造专为一个甲类或乙类厂房服务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并用()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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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因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其通风设备和送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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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的洁净厂房可以()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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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生产厂房内的空气,因含可燃性粉尘、纤维,()再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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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仓库)的防爆规定,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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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只允许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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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汽车库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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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易燃气体的厂房必须设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并有与厂房空间相适应的泄压设施,生产介质重度大于空气的气体厂房排气泄压设施应开设在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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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远离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汽车库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分开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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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在石油库企业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甲、乙类油品的储存量,不应大于车间2d的需用量,且不应大于()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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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内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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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内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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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下列哪一种空气循环方式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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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的气体生产厂房类别为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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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建筑物的体积为1550m3,厂房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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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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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其屋顶面采用不发火花的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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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洁净区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的洁净厂房可以()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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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库房等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规定的防火间距内的动火,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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