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的土地和新建的房地产采用成本法估价一般不扣除折旧,但应考虑其工程质量、规划设计、周围环境、房地产市场状况等方面对价格的影响而予以适当的增减价调整。例如,运用成本法评估某在建工程的价值,即使该在建工程实实在在花了较大的成本,但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时,要予以减价调整。()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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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发的普通住宅销售增值额为1000万元,按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6000万元,则其应纳土地增值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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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计算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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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产评估中使用成本法,最需要评估人员把握的便是地产的重置成本。以新开发的地产为例,其重置成本构成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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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写字楼一栋,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开发成本为35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销售商品房缴纳有关税费605万元(不舍增值税和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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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中,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需要用评估价格来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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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取得收入是20000万元,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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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楼建筑面积为5000㎡,于2000年9月1日开工,2002年3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该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用年限为60年。业主于2003年3月1日通过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自2003年3月1日起至2043年2月28日止。在2004年3月1日,业主拟以该商业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两年期的抵押贷款,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采用成本法估价,计算该建筑物折旧时,确定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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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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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开发的写字楼销售增值额为2200万元,按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200万元,则其应纳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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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的房地产和土地,采用成本法估价一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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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不含税转让收入40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款以及有关费用合计220万元(不合增值税和印花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21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单位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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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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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11年销售其新开发的办公楼一幢,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10000万元,已知为开发该办公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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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的房地产、旧的房地产、在建工程、计划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都可运用()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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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估价,也适用建成区域已开发土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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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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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位于市区的某非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收入2500万元,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共计1900万元,利息支出8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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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中,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两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1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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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9900万元,与该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3600万元;期间发生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该企业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借款利息;当地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执行。则在计算企业转让商品房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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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万元,已知该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投入的房地产建造成本3000万元,其利息支出不能取得金融机构合法证明,其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440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已经全部付清,已知该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该企业的转让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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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已知与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 000万元;该公司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与转让该商品房有关的税金为200万元。该公司在转让该商品房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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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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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计算;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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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