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股的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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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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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指令中的证券数量,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Ⅰ.买卖证券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Ⅱ.零数委托指客户证券交易时,买卖的证券不足交易所规定的1股 Ⅲ.目前,我国买入证券时可采用零数委托 Ⅳ.目前,我国卖出证券时可采用零数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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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能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范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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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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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的措施有( )。 Ⅰ.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Ⅱ.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Ⅲ.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Ⅳ.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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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1元的价格买入某股票(A股)10000股,其至少必须以()元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计收,印花税按1‰单向向卖方征收,过户费按规定计收,不收委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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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内达成交易,在即期买入或卖出某种货币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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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股票(A股)20000股,那么,该投资者最低需要以()元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0计收,印花税、过户费按规定计收,不收托管费,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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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封闭式基金出现异常波动的,证券交易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3家会员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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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同一市场(即同一交易所)同时买入或卖出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些期货合约对冲平仓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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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的措施有( )。 Ⅰ.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Ⅱ.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Ⅲ.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Ⅳ.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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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2元的价格买入××股票(A股)10000股,那么,该投资者最低需要以()元的交割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计收,印花税、过户费按规定计收,不收委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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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3元的价格买入××股票(a股)10000股,那么,该投资者最低需()元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计收,印花税、过户费按规定计收,不收委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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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套利是指在某个交易所买入(或卖出)某一交割月份的某种商品合约同时,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入)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种商品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分别在两个交易所对冲在手的合约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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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100股A证券卖出后,随后又加注“融券”标识买入200股,在证券交收时,证券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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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2元的价格买入某股票(A股)10000股,其至少必须以()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计收,印花税按1‰单向向卖方征收,过户费按规定计收,不收委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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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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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达成的合约,其中买方有()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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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一般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经交易所认可的下列()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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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一般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经交易所认可的下列()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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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13元的价格买入××股票(A股)10000股,那么,该投资者最低需()元全部卖出该股票才能保本(佣金按2‰计收,印花税、过户费按规定计收,不收委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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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跨期套利的有()。Ⅰ买入A期货交易所5月菜籽油期货合约,同时卖出A期货交易所9月棕榈油期货合约Ⅱ卖出A期货交易所4月锌期货合约,同时买入A期货交易所5月锌期货合约Ⅲ卖出A期货交易所6月棕榈油期货合约,同时买入B期货交易所6月棕榈油期货合约Ⅳ买入A期货交易所5月豆粕期货合约,同时卖出A期货交易所9月豆粕期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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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帐户,从事证券投资。某日,丁某发出以10万元价格卖出本帐户A公司股票1000股的指令,但由于该营业部内交易员小王操作不慎,将丁卖出指令敲成买入,以每股10元的价格为丁某购入A公司股票1000股,当日该股票收盘价是10.20元。并且由于丁某账面资金不足,小王向营业部经理汇报后,给丁某透支了营业部其他客户保证金3000元。次日,该股即下跌,开盘价为9.8元,最高价为10.18元,收盘价为9.75元,交易员小王在10.15元卖出1000股A公司股票后,将透支的3000元归还。当日,丁某发现这一事件,即提出索赔。 问: (1)该案中小王有哪些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小王应直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为什么? (2)丁某应向谁索赔?从《证券法》角度看,他的索赔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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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于某年10月17日在沪市买入2手X国债(该国债的起息日是6月14日,按年付息,票面利率为11.83%),成交价132.75元;次年1月6日卖出,成交价130.26元。然后,于2月2日在深市买入Y股票(属于A股)500股,成交价10.92元;2月18日卖出,成交价11.52元。假设经纪人不收委托手续费,对国债交易佣金的收费为成交金额的0.2%0,对股票交易佣金的收费为成交金额的2.8‰卖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