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相似题目
-
根据《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时,大写金额数字到()为止的,应在其后写“整”或“正”字。
-
小写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
如果票据和结算凭证中,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不得受理。()
-
在无金额分位格的凭证上,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不得用符号“-”替代;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不得用符号替代。
-
书写人民币小写金额前填写“¥”以后,数字之后可以写“元”。
-
经办人员在填制原始凭证的数字时,阿拉伯数字不得连笔写。
-
书写人民币阿拉伯金额数字圆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圆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但不可以不写“零”。
-
人民币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草书字书写,并且要易于辨认、不易涂改。
-
填制原始凭证,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位或角位为止的,后面必须写“正”或“整”,分位后面不写“正”或“整”。
-
原始凭证上一般要求既要填写小写金额,又要填写大写金额,当大写金额元以没有角分的,应以“整”或“正”字收尾。
-
人民币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字书写,并且要易于辨认、不易涂改。
-
当小写金额数字写错需要更正时,不论写错的数字是一个还是几个,需将全部数字用一道红线划销,加盖经手人名章,并把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数字的上面。
-
原始凭证填写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挖补等,更正凭证要用画线的方法。即将填写错的文字和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用蓝黑字填写在画线部分的上方,并加盖经手人印章。但是提交银行的各种大小写金额一律不准更改。如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予以保存,不能撕毁。
-
书写人民币小写金额数字,写错需要更正时,不论写错的数字是一个还是几个,都要把全部数字用()划销。(五级、四级)
-
书写小写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字。(五级、四级)
-
原始凭证上一般要求既要填写小写金额,又要填写大写金额,当大写金额元后没有角分的,应以“整”字收尾。( )
-
填制原始凭证,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汉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位或角位为止的,后面必须写“正”或“整”,分位后面不写“正”或“整”。( )
-
同数位对齐。 在印有金额线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上,每一个格只写一个数字,不得几个数字挤在一个格子里,也不得在数字中间留有空格。如果没有账格数位线,数字书写时要同数位对齐,即个位对个位、百位对百位书写。
-
填制原始凭证时应做到大小写数字符合规范,填写正确,如大写金额为“叁仟零捌元肆角整”,其小写金额应为()。
-
填制原始凭证时应做到大小写数字符合规范,填写正确。例如,大写金额“贰仟零肆元壹角整”,其小写应为( )。
-
填写原始凭证时,不符合书写要求的是()。A.阿拉伯数字前面应当写货币品种符号B.大写金额有分的,分
-
原始凭证所有大写金额到元、角或分为止的,后面写“整”或“正”字()
-
填写报表时,数字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一个一个地写,可以连笔书写。()
-
报销单封面“用途”栏除了要求写费用发生的日期、事由、人物外,还要将各项不同费用分行写;报销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必须用零或者ⓧ补齐()